党员档案补办要怎么做?
更新时间:2023-07-25 14:14:53 点击次数:2642 次

  一、调查核实,确认党员身份

  当发现某位党员的档案里找不到《入党志愿书》时,党支部需要先进行调查核实,确认其党员身份。党支部要通过派人前往其入党地调查或函调等形式,核实其党员身份的真实性,然后才能为其补办《入党志愿书》。

  二、严肃认真,收集证明材料

  为了使补办的《入党志愿书》足以证明其党员身份,既对党员个人负责,也对党组织和历史负责,因此,必须收集如下主要证明材料:

  1.本人有关入党情况说明。请补办《入党志愿书》的同志写清何时何地入党,入党介绍人是谁,党支部书记是谁等情况。

  2.入党介绍人的证明材料。要写清何时何地介绍其入党等细节。(如两位入党介绍人都去世或无法查找,则应有两名以上熟悉当时情况的党员的证明材料)。

  3.其入党所在党支部负责人的证明材料(证明人原则上是党支部书记,如无法找到,可找其他党支部委员)。要写清当时接收其入党的情况。

  4.党支部讨论接收该同志为预备党员、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决议复印件。

  5.基层党委讨论接收该同志为预备党员、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党委决议复印件。

  上述除本人的情况说明之外的4项证明材料,都必须加盖公章。同时,个人提供的证明材料,要写明提供材料人当时的身份;复印件或摘抄件则要写清材料出处、摘抄人或复印人,以示负责。

  三、按照程序,做好补办手续

  在确认党员身份并取得以上4项证明材料的基础上,由党员现在所在的党支部负责为其补办《入党志愿书》。程序如下:

  1.在《入党志愿书》封面上写明:“因《入党志愿书》丢失,×年×月×日补办”,并加盖党支部或单位公章。

  2.让补办人如实填写好《入党志愿书》第1页至第7页。填表时应注意,“本人经历”“奖励或处分”“家庭主要成员”“主要社会关系”等栏目应反映入党当时的状况,入党后发生的情况不应填写。但第7页末尾的日期应填入党时的日期,再填上补办的日期,并写上“补填”字样。

  3.将以上5项证明材料装贴在第8页上。

  4.召开支部大会,作出同意补办《入党志愿书》的决议。支委会要详细向全体党员报告调查核实情况、支委会审查证明材料情况,在此基础上,形成支部决议,并将“决议”写入《入党志愿书》第9页中。“决议”的标题应为“同意×××同志补办《入党志愿书》的决议”。“决议”中要写明党龄和入党时间从何年何月何日算起。支部书记应签名。

  5.党委会作出同意补办《入党志愿书》的决议,并写入《入党志愿书》第10页“基层党委审批意见”栏中(标题同第9页支部决议栏),由党委书记签名,并加盖公章。

  6.将补办的《入党志愿书》归入党员个人档案。在补办党员档案工作中要严格工作纪律,坚决防止通过补档案成为假党员的情况出现,对利用档案材料营私舞弊的,要严肃处理,构成违法的,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

联系我们

0451-88004455 / 13263685558

联系地址: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民庆街10号办公楼501

联系我们服务项目
Copyright © 2023   黑龙江鼎润档案整理有限责任公司     黑ICP备19003830号-1   主要从事于:哈尔滨档案整理,哈尔滨档案整理公司,黑龙江档案整理公司, 欢迎来电咨询!
主营区域: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绥化伊春
   声明:本站部分内容图片来源于互联网,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,谢谢!